奇迹mu2公益服(公益服务中心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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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一类是正式编制吗
公益一类是正式编制!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宗旨目标和内容、分配的方式和标准等由国家确定,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其经费需由国家财政予以支撑。
事业单位的分类:
1、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
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指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长远利益举办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功能特点,划分为两种类别: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
2、社会行政类事业单位
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因为中国特有的政治体制,经常是行政和事业单位不分家,很多政府部门如房管局、规划局等,有的地区是行政单位,但有的地区是事业单位,所以老百姓统称政府部门为行政事业单位,很多地方政府发文也以此为统称,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等。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如部门所属的执法监督、监管机构等。行政事业单位是国家财政部门拨款发工资,一般是全额财政拨款。
公益服务中心经营范围
公益性服务中心的经营范围:
1、组织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如:助学、助残、助老、助幼、助困、救灾、扶贫等;
2、承接政府、企业、基金会委托的各类公益服务项目,如:志愿者技能培训、社会公益岗位培训、承办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公益服务项目;
3、策划、组织、实施社区各类公益活动;如:环保节能、卫生宣传、文化宣传等公益服务.策划、组织、实施社区各类公益活动;
公益岗位退休如何办理手续
公益性岗位人员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应该提前一个月,到保存自己档案的人事代理机构,咨询准备办理退休手续时所需要的资料。
首先应该把劳动者在公益性岗位上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劳动者失业之前和处于失业状态时,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进行合并,然后准备6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等待人事代理机构的通知就可以了。
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公益三类,都有哪些单位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正在如火如荼进行。按照改革统一部署,今年底之前,全部事业单位将完成分类改革。
改革具体分三类进行。第一类是行政执法类,按照改革要求,将全部转行政或剥离行政职责改公益。在此前的党政机构改革中,行政类事业单位已经完成清理,部分并入行政机关,部分剥离行政职责改公益,今后不再保留行政类事业机构。执法类事业机构目前没有统一的改革政策,只是在小范围试点改革,下一步预料也将全面铺开改革。第二类是公益类,分公益一类、二类和三类,目前正在推进。第三类是生产经营类,这也是改革的重点。按照改革的要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将全部改企。
那么,公益类事业机构中,公益一类、二类和三类到底有哪些单位?
1、公益一类包括:中小学、聋哑学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考试院、科教所、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科技馆,情报所、体彩中心、福彩中心、疾控中心、防疫站、福利院、血战、救助站、乡镇卫生院、法律援助中心、婚姻登记所等。
2、公益二类包括:普通高中、高职高专、高校、电大、老年大学,幼儿园、文化宫、公园、体育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立医院等。
3、公益三类:公证处、殡仪馆、房产交易所、规划院、设计院、招待所、宾馆、出版社、非非时政类报刊、文艺剧团、农场、园艺场、苗圃、城市配套修缮和养护机构等。
公益三类因为几乎没有财政供养,单位运营方式等同于企业,其实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基本一致,都是未来改革转企的重点对象。公益二类属于差额拨款性质,改革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分类,大致分三个方向:效益差的,主要职责是公益服务的,剥离收费或经营职责改公益一类;效益一般,基本可以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保持现状;效益较好,主要职责是经营和收费的,剥离公益职责改企业。公益一类基本保持现状,无非是根据职责相近程度进行必要的撤并整合。
公益性事业单位怎样改革
事业单位分类,按照职能性质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生产经营类。行政类又区分出行政类和执法类两种,公益类细分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不同类型改革方向和内容大不相同。
1、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行政类事业单位是指承担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政府行政审批等职能的,主体应该是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但受编制和机构的总量控制,政府设定的职能部门数量有限,便委托一些事业单位代为执行,机构性质参照公务员管理(部分而非全部),行政类事业单位由此产生。本轮机构改革,各地方案都明确,将行政类事业单位纳入清理范筹,无论全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都将被剥离行政职能收归机关,或整合到职能相近的机关。今后,除执法类机构外,不再单设或增设行政类事业单位。由于本次机构改革实行机构和编制限额管理,行政类事业单位的职能划转,只是职能划转,除极少部分人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随职能划转过渡为公务员外,其余大部分人基本上保留到改制后的本单位或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安置,不可能全部随职能划转置换为公务员。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改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是指承担科教文卫等行政辅助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的事业单位。其特性有两点:一是没有收费职能和权力,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二是由财政全额拨款供养(部分乡镇卫生院除外)。由于承担着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基本公益服务,公益一类作为事业单位的主要类型,是国家重点保障确定要保留的事业单位,绝大部分会保持现状,但部分可能会根据职能相近原则进行必要的整合。
3、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基本特性是部分资源可由市场配置,即存在一定经营或收费职能。鉴于此,此类事业单位一般由财政差额拨款供养。改革有三个类型的方向:一类针对主要为行政机关提供辅助性服务或基本公益服务的,剥离其经营或收费职能,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作为一类事业单位由财政供养;二是保持现状,允许其保留经营或收费职能,保障其基本的公益服务职能。以上两类占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大部。还有就是一部分效益较好的,也就是收费或经营职能占据其主体职能大部,可以实现自负盈亏的中介、营利性组织,如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园林绿化工程处、殡仪馆等,全部改企。包括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高校也在试点取消编制,实行备案制管理,即单位保留事业属性,人员企业化。
4、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这类单位使用的都是自收自支编制,或地方自筹自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在2020年底前,这类单位将全部改企。今后,国家将不再审批此类事业单位。其在职在编人员,部分随职能划转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其余人员全部取消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从事业单位到企业,很多人担心单位改企后自己会下岗,这点无需忧虑,正式在编人员不存在下岗风险,为了保持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国家推行机构改革都明确要求平稳过渡,不会简单地推向社会,造成新的结构性矛盾。对于这点,事业人员大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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